沧州师范学院体育馆开放通知
为充分发挥我校体育设施的服务功能,满足我校教职员工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需求,促进我校体育工作的和谐有序发展。根据学校领导指示精神,对学校体育馆开放作出具体规定:
一、开放对象:本校教职员工。
二、人员管理:工会为每位教职工制作健身卡,凭卡在规定时间内可到体育馆参加体育活动,无卡不得入内,其他时间一律不得进馆活动。
三、开放时间:每周三次开放时间:
周二下午:4:00-5:30;
周四下午:4:00-5:30
周六上午:9:00-11:00
四、请广大师生按照《沧州师范学院体育馆校内开放规定》(附件见后)要求进行体育健身活动。
2019年10月25日
附件:
沧州师范学院体育馆校内开放规定
一、体育馆篮球、乒乓球、体能实训室对本校教职工开放,学校教职工凭工会所发健身卡进入,非本学校人员和无卡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体育馆。
二、入馆人员必须按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者工作人员有权将其清出馆外。
三、严禁各种车辆、轮滑、宠物等进入体育馆。
四、场馆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严禁吃口香糖及带皮带壳食物。
五、禁止携带食品、有色饮料以及含有酒精饮料进入体育馆。
六、运动前要充分做好准备活动,增强安全意识。
七、入馆人员财物自行保管。
八、开展体育教学、群体课外活动、运动队训练及体育竞赛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体育馆。
九、入馆者一律要求穿平底运动鞋,严禁穿高跟鞋、皮鞋、钉鞋等进入。
十、未经体育馆管理人员同意,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携带除篮球、乒乓球以外的其它器材进入场地。
十一、严禁破坏体育器材设施,凡人为因素造成器材场地损坏的,按规定照价赔偿。
十二、 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严禁使用馆内电源,发现器材故障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并立即停止操作。
十三、入馆人员讲究文明礼貌,不得追逐打闹,不得寻畔滋事,打架斗殴,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危险品进入,违者交由学校安全处处理。
2019-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