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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在全市开展 “建功十四五·巾帼绽芳华” “三八”妇女节系列活动的通知 |

关于在全开展

“建功十四五·巾帼绽芳华”

“三八”妇女节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各开发区(产业园区)总工会,市总对口单位工会: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贯彻全总、省委、市委的要求,落实市总工会各项工作部署,值此第111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到来之际,拟组织全市女职工开展“建功十四五·巾帼绽芳华”为主题的“三八”妇女节系列活动,团结动员全市广大女职工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贡献巾帼力量,激发引领女职工坚决扛起新使命,携手奋进新征程,努力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献礼!

 一、组织开展女职工“大学习”课堂

组织全市广大女职工和女职工干部广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女职工,引导女职工自觉紧跟共产党、奋进新时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五中全会精神,强化理论武装,引导女职工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接续奋斗,坚定前行。

建立“大学习”职工读书小组,依托职工文化阵地广泛开展读书学习活动,定期组织开展荐书送书、座谈研讨、讲座培训、文艺创作等活动,结合所学所感所思所悟进行诵读表演和故事分享,搞好诵读交流、知识问答、演讲比赛等示范引领性的展示活动。

积极组织网上交流展示,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微博、QQ等媒介,开办网上“大学习”课堂,建立网上职工读书小组,开展网上诵读交流展示活动。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宣传推广一批典型经验和优秀成果,集中推广开办一批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深受职工欢迎的“大学习”课堂。

二、举办传承好家风、弘扬正能量系列活动

   组织开展“传承好家风 弘扬好家训”---第九届“书香三八”征文活动。征文作品要紧密结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等,围绕如何传承良好家风、弘扬家庭美德、促进文明家庭建设等内容,体现女职工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做社会文化进步的推动者。组织开展“最美家庭故事”讲述活动,寻找“最美家庭”,通过演讲等形式,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

三、开展女职工先进事迹专题宣传活动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发挥先进女职工示范引领作用,讲好劳模故事、劳动故事、工匠故事,展巾帼风采,树时代楷模。

   组织开展女职工先进事迹报告活动,运用工会网上平台,宣传展示女劳模、女工匠的先进事迹,特别是奋战在抗疫一线女医护工作者个人及集体慷慨无畏、冲锋在前的感人事迹,坚守工作岗位的生动故事,弘扬生命至上、举国同心、舍生忘死、尊重科学、命运与共的伟大抗疫精神。

   宣传女职工创业就业示范基地的典型经验和突出事迹,弘扬女劳模、女工匠争创一流、追求极致的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引领女职工立足本职岗位,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事业,实现人生价值,建功立业。

四、组织开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系列活动

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三月份为女职工维权行动月,要面向广大职工和用人单位开展普法宣传到基层活动。以《民法典》、性别平等和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整合资源,搭建平台,通过线上线下宣传专栏、专题讲座、巡讲培训、以案释法等形式,推动普法宣传进基层、走近职工群众。组织女职工参加“情系女职工 法在你身边”全国职工线上法律知识竞赛和“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律知识微信竞答活动,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落地落实。

深入推进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紧密依托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结合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企业女职工权益维护工作实际,以市总女职工部编印的《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典型案例》为参考,指导新签、续签专项合同的单位规范签订流程、“量身定制”合同条款,推动将劳动就业、职业发展、薪酬待遇、生育保护、帮助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责任、预防和制止工作场所性骚扰等内容纳入协商议题和合同条款,不断提升合同文本质量和签约履约实效,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各县(市、区)至少向市总女职工部报送2份高质量的非公中小企业女职工专项合同文本,2021年新签、续签女职工专项合同的市总各对口单位要及时将合同文本报市总女职工部备案。

着力强化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制度作用。紧密依托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制度,充分运用“一函两书”,协调推进侵犯女职工权益问题调查处理和整改措施落地落实。加强与当地人大等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加大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和代表作用,开展女职工权益实现情况调查,及时发现、反映和纠正侵犯女职工权益问题。

开展“她力量---木兰有约”法制宣讲活动。结合疫情形势和工作实际,用好女法官、女律师、女检察官协会等各项资源,以《民法典》、性别平等和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不断提高女职工自我保护、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强化女职工权益维护诉调对接,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健全完善工会女职工法律监督服务机制。积极协调电视、报纸、报刊等传统主流媒体以及官方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阵地,扩大活动的宣传面和影响力。

实施关心关爱女职工行动落实《河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开展对坚守在疫情防控第一线的女医护人员的走访慰问,关心她们及家属的生活,帮助排忧解难。发挥爱心妈妈小屋阵地作用,积极推动用人单位加强生育保护,及时帮助解决相关问题,做好女职工心理疏导和健康知识宣传。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及时将“三八”节工作向工会主要领导汇报,推动将女职工维权行动月等活动纳入全会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注重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整合力量资源,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推动载体和机制创新,确保活动有声有色、发挥实效。

(二)注重活动宣传。充分利用网上信息平台,广泛宣传在抗击疫情和岗位建功中女职工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弘扬健康向上的职工文化,提升女职工素质,促进家庭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建立长效机制。“三八”节活动为契机,着力提升工作质量,创新制度机制,引领广大女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将法治思维和法治精神融入社会和家庭生活中,落实到本职工作中,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女性、保障女职工权益的良好环境。

(四)及时报送材料。各县(市、区)和市总对口单位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在全面开展活动的基础上,逐级评选,择优推荐1—2篇优秀征文,1个“最美家庭”。征文作品必须原创,体裁不限,文章字数不超过2500字,于4月10日前统一上报市总女职工部。市总将依据活动开展情况、实际效果和报送征文获奖情况等综合评选优秀组织奖。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及时将“三八”节活动情况、图片和视频资料等报送市总女职工部,便于协同宣传。以上征文和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要有特色亮点、有创新、工作成效、意见建议等,于2021年4月15日前将相关总结材料报送市总女职工部。

联系人: 赵宁  王朝辉

联系电话:2025745

邮箱:cznzgb@163.com





沧州市总工会女职工部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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