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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在全校开展寻找“最美女教师”“最美家庭”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 |

关于在全校开展寻找“最美女教师”“最美家庭”

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小组):

沧州市教育局、沧州市妇联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寻找“最美女教师”与“最美家庭”活动。为落实好通知精神,我校工会将组织在全校开展寻找“最美女教师”“最美家庭”评选推荐活动。

一、活动目的

通过在全校开展寻找“最美女教师”评选推荐活动,发现、树立、宣传一批具有代表性、素质高的女教师楷模,对她们奉献教育事业的炙热情怀给予褒扬和鼓励,引导广大女教师爱岗敬业,立德树人,引领尊师重教之风,推进学校教育工作更好发展。

通过在全校开展寻找“最美家庭”评选推荐活动,弘扬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传统家庭美德,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崇尚环保的文明生活理念,强化爱国守法、爱岗敬业、热心公益的社会责任意识,推动群众性家庭文明创建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开展。

二、评选推荐活动时间

201943--415

三、推荐范围及评选办法

1、全校全体女教师均可参评学校“最美女教师”;全校全体教工均可参评学校“最美家庭”。

2、各分工会(小组)可根据所属部门报名参选情况,评选或直接推荐1名“最美女教师”,一个“最美家庭”。

3、校工会将根据推荐情况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选,最终确定报送市教育局、市妇联推荐“最美女教师”、“最美家庭”候选人。

4、被推荐的候选人将参加市级评选,市级评选确定的候选人将由市教育局、市妇联组织网络评选和市级评委会投票,最终确定沧州市教育系统十佳“最美女教师”和十佳“最美家庭”。

四、评选推荐标准

(一)“最美女教师”

1、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关心集体,团结协作,有较好的合作意识。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

3、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细心和恒心。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建康成长,能注重学生品德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因材施教,效果良好,业绩突出。

4、教书育人,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为每一位学生提供合适的教育,最大限度地开发潜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事迹典型、有代表性,能展现新时代教师倾心教育,于平凡、平静、平常之中默默耕耘、无私奉献、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风采。

(二)“最美家庭”

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夫妻和睦、敬老孝亲、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移风易俗、绿色环保、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岗位奉献、创业致富、爱党拥军、清廉勤政、弘扬革命传统、传承优秀文化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

五、提交材料

事迹材料约1000字,A4纸打印。请各分工会(小组)于415日前将纸质版报送校工会813室,电子版发送工会葛娟(1259407467@qq.com)。

    

 

 

 

 

 

沧州师范学院工会

20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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