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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沧州师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操作规程 |

教工发〔20125

沧州师范学院

教职工代表大会操作规程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

1、在院党委领导下,成立党、政、工负责人参加的大会筹备小组。根据需要设秘书、宣传、会务等若干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筹备工作。

2、换届时,由工会制定大会选举方案和选举办法,分配代表名额,划分代表组,确定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名单。代表选举产生后,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并公布。

3、征集大会提案,并对提案进行归纳、整理、审查、立案。

4、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大会的中心议题。每次大会要突出一至两个中心议题。

5、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的文件,必须提前5天印发给代表,以便广泛征求意见,提出修改意见。

6、进行民主评议干部时,制定民主评议干部方案。

7、提出大会执行主席(57人)成员名单。

8、议定大会的议程和日程。

9、制定大会经费预算(由行政开支),主要用于文件印刷、文件袋、记录本等。

二、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1、教代会每四年一届,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四年,可以连选连任。

2、凡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代表。

3、代表名额按教职工人数确定,不低于在岗教职工总人数的10%

4、教职工代表要体现广泛的代表性和群众性。教师代表(非教学单位的一般教职工或工人)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70%,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应占适当比例。

5、单位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到有关单位参加选举。

6、根据大会选举方案确定选区、代表名额、选举步骤和方法。

7、各选区通过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按照差额或或等额选举的原则,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当选须获选举单位全体教职工的半数同意。

8、教职工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本单位、离退休,其代表资格自行停止。由各种原因造成小组代表缺额的,按照民主程序增补。

三、大会执行主席

1、大会实行执行主席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

2、大会执行主席的职责是:主持召开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听取和综合各代表组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意见;研究需提交大会讨论、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起草大会决议;主持大会选举、表决等事项;处理与大会有关的其他问题。

3、执行主席必须是同届教职工正式代表,一般由党政工主要领导、教师代表及有关人员组成。

4、根据需要可以设大会秘书长,一般由工会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大会的筹备、会务和闭会期间的具体工作。

四、大会预备会议

1、教代会大会预备会议由工会负责人主持,全体正式代表参加。

2、预备会议的程序是:(1)听取筹备组关于教代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2)听取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或代表增补情况的说明;(3)通过大会议程和议题;(4)民主评议干部时,通过民主评议干部方案;(5)通过大会执行主席和大会秘书长名单;(6)通过、决定大会其他事项。

3、预备会议的表决一般采用举手方式。

五、大会议程

(一)大会开幕式

1、由大会执行主席核实并报告出席大会的代表人数(与会代表超过代表总数三分之二,方可宣布开会)。

2、宣布“沧州师范学院XX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幕”。

3、全体起立,奏国歌。

4、致开幕词。

5、致贺词。

6、行政工作报告(每年至少一次)。

7、由行政有关负责人作专题议案的报告。

8、休会。

(二)分组讨论

1、以代表组为单位,就行政工作报告、议案进行讨论、审议。

2、对大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草案和提交大会选举的候选人进行讨论、酝酿。

3、各代表组组长将讨论、审议意见归纳整理,向执行主席汇报。

(三)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会议

执行主席在听取代表组的意见后,经统一认识,对会议报告、议案、决议进行修改,并向大会作出说明。

(四)大会闭幕式

1、由大会执行主席核实并报告出席大会的代表人数(与会代表超过代表总数三分之二,方可宣布开会)。

2、宣布“沧州师范学院XX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闭幕式开始”。

3、进行大会选举或对决议、决定进行表决,并宣布选举或表决结果。

4、听取提案征集和处理情况汇报。

5、按民主评议干部方案组织评议。

6、根据需要安排代表发言。

7、党委书记讲话。

9、大会总结。

10、宣布“沧州师范学院XX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闭幕”。

11、全体起立,奏《国际歌》。

六、民主评议干部

1、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进行,并成立民主评议工作小组。

2、评议对象重点是部门的党政领导。

3、评议内容主要是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4、评议程序和形式:(1)宣传发动。宣传民主评议干部的意义,要求教职工代表准确进行评议,全面看待干部,在充分肯定优点、成绩的前提下,善意提出存在的缺点和问题,目的是加强对干部的民主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受评干部虚心听取教职工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2)干部述职。受评干部按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向教职工代表作述职报告。(3)民主评议。一是口头评议,可以“面对面”评议,也可以“背对背”评议,做好评议记录。二是书面评议,常用有评分式和评语式。评分式是把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分解为若干要素,每个要素又分成若干等次,由评议人在等次中选打“√”。评语式即对受评干部的优缺点进行书面评价。(4)归纳整理。评议小组综合评议意见后,与受评干部见面。受评干部在评议意见上签署意见。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意见和结果交院党委组织部保存,作为干部考核、晋升、奖励的依据。

七、院务公开

1、为落实教代会的监督职权,教代会要实行院务公开。

2、院务公开的内容:(1)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2)学科、课程建设规划及资金使用情况。(3)重大改革措施。(4)创收收入的使用及分配情况。(5)交通、通讯工具的使用情况及经费来源。(6)接待费使用情况。(8)凡涉及决策秘密和国家机密或党委认为需保密的事项不予公开。

3、公开办法。由学院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向全体代表按公开内容作报告,或设置院务公开栏,逐项进行公开。

4、监督。教职工代表可就院务公开的情况和内容进行讨论、审议,并集中意见向党委汇报。

八、附则

1、本规程属教代会工作规程。

2、各工会小组教代会参照此规程办理。

 

 

 

 

 

 

 

 

 

 

 

 

 

 

 

 

 

 

 

 

 

 

 

 

 

 

 

 

 

 

 

 

主题词:细则

沧州师院工会                      2012926日印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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