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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师范学院工会工作职责

          一、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教育法》、《教师法》、《工会章程》、《工会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工作。

        二、认真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助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三、根据规定,及时召开教代会。做好大会的筹备、组织等工作;贯彻执行教代会决议,承担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有关工作。

       四、关心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按政策落实教职工福利待遇,搞好困难救助。

       五、配合学校党政部门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做好典型培树、表彰和经验推广工作。

       六、围绕学校教学中心工作,搞好教职工教育培训、技能比赛和训练,提高教师的教书育人水平。

七、积极开展有益的文体活动,做好教职工健康体检和健康保护工作。

     八、开展女教职工工作,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九、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健全组织机构。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十、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其它工作。

 

 

 

 

 

 

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一、按照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要求,落实法律法规;主持和完成好工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各分会(小组)工作的开展。

二、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抓好师德师风,搞好典型培树和表彰;落实好服务教学、服务师生各项任务。

三、组织落实好群众工作,发挥桥梁作用,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完成相关议程和任务。

五、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按政策落实好教职工待遇,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六、组织好教职工文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构建和谐校园。

七、抓好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促进教育教学工作。

八、抓好工会自身建设。做好干部的教育培训、常规管理以及经费的收缴使用。

九、完成校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会副主席岗位职责

一、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协助主席依照《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法》开展日常工作。

二、协助主席了解教职工的情况,解决教职工问题;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抓好自己所分管的教职工教育培训等工作,提出工作思路,制定工作计划,抓好布置落实。做好工会工作总结和交流。   

四、组织筹备所分管工作的专项会议,传达上级工会和学校党委的有关指示。

五、按照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好各大会议和各项活动的落实;完成各项管理工作。

六、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妇委会主任岗位职责

一、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妇联领导下,主持学校妇委会全面工作。

二、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认真接待和了解其诉求,同歧视、虐待、侮辱、迫害女教职工的行为作斗争。

三、 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引导女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建功立业。

四、 参与学校有关女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并协助、监督有关部门认真实施。

五、 搞好女教职工典型培树和表彰。

六、 开展教育培训和素质提升活动。关心女教职工的工作学习和身体健康。及时开展文娱和节日庆祝活动。

七、 开展妇女工作理论研究,参加社会妇女界活动。 

八、 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协助工会领导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二、起草工会的日常通知以及一般性文件。

   三、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保管和归档工作。

  四、做好书刊的订购管理和报纸杂志的领取工作。

  五、协助领导建立健全教代会、校务公开、民主评议等制度。

六、工会网站维护和建设具体工作。

七、积极开展和落实教职工各项有益活动。

八、充分利用网站、会议等渠道,做好部门工作和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九、经常深入了解教职工生活情况,为部门工作提供依据。

  十、积极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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