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吴洪锋老师获“河北省师德标兵”称号
2013年5月27日,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工会联合下发了冀教工[2013]4号《关于表彰河北省师德标兵、河北省师德先进个人的决定》,对我省10名师德标兵和260名师德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我院法政系副教授吴洪峰获“河北省师德标兵”称号。
吴洪锋同志幼年因患小儿麻痹后遗症而致左腿残疾,但身残志坚被誉为沧州的“张海迪”。他为人正派,作风朴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始终把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贯穿在工作中。2005年5月被评为沧州市“自强模范”;2011被评为沧州市优秀教师、师德标兵、“三育人”先进个人、普法先进个人;2012年被评为师院榜样、获得“沧州好人”典型代表提名奖、“感动河北”校园人物候选人、沧州市“最美教师”候选人员。河北日报、燕赵都市报、沧州日报、沧州晚报、沧州广播电视报、沧州电视台、人民网等多家媒体先后对其先进事迹进行了报道。
在这次评选表彰活动中,院工会认真整理了他的先进材料,经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推荐上报,得到了省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最终获此殊荣。
另外,我院经管系教师李建中获“沧州市师德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