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师院工会困难职工救助评审结果
公 示
按照《沧州师院工会困难职工救助暂行办法》,经个人申请,申请人所在部门审核,共有五人符合《办法》规定的申请救助条件。1月14日,工会委员会组成评审组进行了评审投票,根据投票结果,经研究救助标准如下,现予公示。
一、生活救助:
1、李纪檩,后勤服务中心工人。救助标准:400元。
2、付占海,后勤服务中心工人。救助标准:400元。
3、朱连华,原校办厂退休工人。救助标准:400元。
二、医疗救助:
1、张淑和,后勤服务中心工人。救助标准:600元。
意见反馈:纪委监察室,行政楼805室。
电话:2159813
公示期截止到1月16日。
中共沧州师院纪委 沧州师院工会委员会
2013年1月14日
公示结束,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