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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师范学院

关于成立教工合唱团的通知

各学院、处室:

为丰富我校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陶冶教职工艺术情操、提升校园文化品味,营造健康向上、快乐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用歌声打造校园文化“名片”,以真情唱响美好明天,经研究决定,成立沧州师范学院教职工合唱团。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 组织构成

合唱团设团长1名,副团长1名,执行团长1名,指导教师 名。

团长职责:负责团队的组织管理工作,配合指导教师实施培训排练,做好培训排练前各项工作的安排和准备工作。

副团长职责:协助团长和指导教师开展合唱团各项工作。

执行团长职责:主持合唱团的日常工作。

长:韩希民 副团长: 张宝棉

执行团长:王建珍

指导教师:由音乐学院选派老师担任。

  1. 组成与要求

组成:合唱团成员在全校范围内选录,教职工自愿报名,每个学院不少于4人,每个部门不少于2人,多者不限,由指导教师选录,规模为60-100人。

要求:热爱音乐,具有一定的音乐素养,具有团队合作和奉献精神,能够严格遵守训练时间,积极参加训练、演出及合唱团的有关活动。

  1. 内容与形式

内容:训练发声、和声技巧,提升合唱团成员对音乐的认知度,提高音乐欣赏及演唱水平。

  1. 形式:每周训练一次,必要时增减训练及排练场次。

  2. 报名及要求

各部门收到通知后,请积极组织推荐合唱团员,以部门为单位上报本部门合唱团团员名单,填写《沧州师范学院合唱团团员报名表》,报名表(纸质及电子版)经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后提交工会。

报名时间为20191021 31 日。

                工

                                                        201910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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