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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师范学院

第二届第一次教代会提案征集通知

各位代表:

第二届一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即将展开,现就提案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的内容

在学校职权范围内能够处理解决的下述内容可作为正式提案: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创建和谐校园,对学校全局工作影响较大的建议和方案;

3.有关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4.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它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对于符合上述要求的提案由第二届教代会提案组审核后确定为正式提案予以立案,立案提案经承办部门办理后以各种形式向提案人答复;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提案不予以立案,可作为意见和建议处理。

二、提案的要求

提案必须由一名正式代表提出,两名或两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方为有效。提案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1.严肃性。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反映的问题真实可信、实事求是。

2.代表性。反映较多部门或个人的意见和要求,提案的落实将对学校工作大局或大多数教职工的生活产生积极的影响。

3.全局性。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站在学校建设和发展大局的高度观察和分析问题,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符合学校的整体利益。

4.可行性。所提建议和措施简明扼要,在学校职权、财力、物力范围之内,切实可行,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5.规范性。提案必须一事一案,分析清楚、建议具体,简明扼要。

6.以下方面的问题不列入教代会提案:与国家政策、法规有抵触的问题;纯属党团事务、党派和团体的内部问题;各学院、各处室有权解决的内部问题;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

三、提案格式及要求

1.提案必须按“教代会提案征集表”统一格式打印。如提案表容纳不下,可另附页补充说明。

2.提案必须包括以下四部分:

⑴案由:即要求解决的问题;

⑵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

⑶调研情况:即提案人对所提议案的调研情况简述;

⑷建议或措施:即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措施。

3.提案人和附议人都必须亲笔签名(打印无效)。

四、提案提交时间

请各位代表于20 日前,将“教代会提案征集表”打印并亲笔签署提案人、附议人姓名后,交本分会主席。各分会统一送交校工会,同时将提案的电子文档发送QQ420330298 ,联系人:张宝棉。

五、奖励

为提高提案质量,本次教代会将继续开展优秀提案评选活动,根据提案的内容和可行性情况评选出部分优秀提案给以物质奖励。

附:沧州师范学院第二届第一次教代会提案征集表

       沧州师范学院第二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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