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校开展
2021年度文明家庭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党发【2021】17)精神,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全面优化“三全育人”环境,扎实推进全国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为“高质量建设年”提供团结向上、清新和谐的氛围,现将开展2021年度文明家庭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家庭文明建设,以好家风支撑起好的校风和教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让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亲情中升华。
二、评选方法:
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校教职工,以家庭为参评主体,采取家庭自荐、考评领导小组考评的评选方法。
三、申报方式与截止时间:2021年5月20日
沧州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1年 4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