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工园地 |
| 热门文章 |
| 推荐文章 |
| 沧州师院工会委员会关于表彰“巾帼模范”的决定 |

在学校升本、迎评促建和建设发展中,广大女教工以高度的主人翁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在各自的岗位上辛勤工作、积极奉献,充分发挥了“半边天”作用,为学校各项成绩的取得作出了突出贡献。为发现和宣扬女教工中争先创优、建功立业的典型,弘扬师院正能量,按照学校党委指示精神,经各基层工会小组推荐、校工会组织评选,决定授予下列团队和个人沧州师院“巾帼模范”系列荣誉称号:

一、授予社科部基础教研室“巾帼先锋号”称号。

二、授予历史系王建华老师、文学院刘晓华老师“巾帼创新人才”称号。

三、授予物电系马文娟老师、教育学院刘冬梅老师“巾帼教学标兵”称号。

四、授予化学与环境科学系杨凤珍老师、数学系王金花老师“巾帼科研能手”称号。

五、授予历史系葛建男老师、经管学院李艳老师“巾帼优秀辅导员”称号。

六、授予教务处吕炳君老师、法政系崔艳霜老师“巾帼优秀管理服务工作者“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广大女教工和全体同志要以先进为榜样,弘扬典型的正能量,立足本职工作,努力锤炼师德师能,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实现我校全面提升育人质量、争创特色名校的发展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版权所有:沧州师范学院-工会